近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認定名單的公示,決定自2024年12月19日起,對3家企業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執行減免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政策。詳情如下: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認定名單的公示
根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自備電廠相關價格政策的通知》(寧發改價格(管理)〔2023〕315號)文件精神,我委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申報的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進行了現場核定。經自治區發展改革委2024年第26次委務會審議通過,決定自2024年12月19日起,對我區3家企業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執行減免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政策。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意見以當面或署名來信的方式反饋我委經濟運行調節處,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必須實名且提供身份證號碼和聯系方式,對匿名方式提出意見的不予受理。
附件: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公示名單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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