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能源研究報告指出,全球最大動力煤出口國印度尼西亞因采用過時且不準確的測量方法,嚴重少報了煤礦開采活動的甲烷排放量。
甲烷是全球變暖的罪魁禍首之一,是僅次于二氧化碳的第二大溫室氣體。
印尼在上一回兩年一次提呈給聯(lián)合國的報告中通報,其露天煤礦開采活動每年排放甲烷12萬8000公噸。不過,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氣候與能源智庫Ember于3月11日發(fā)布的報告估計,印尼煤礦開采活動今年的甲烷排放量可能超過100萬噸,即比印尼官方數(shù)據(jù)高出八倍之多。
Ember指出,印尼不僅采用過時的測量法來估測甲烷排放量,而且沒把地下采煤的甲烷排放量計算在內(nèi)。地下采煤釋放的甲烷比露天采煤高出許多。
印尼煤礦開采協(xié)會執(zhí)行干事亨德拉則指出,印尼缺乏統(tǒng)一的測量法,尤其是一些礦企未通報甲烷的逸散性排放量,而這占了總排放量相當大的比重。逸散排放物是指從工業(yè)活動或設施中意外釋放出對環(huán)境有害的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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