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2025年第一批獨立新型儲能建設項目清單。最終確定16個項目納入自治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規劃。本次裝機容量共4.75GW/19.7GWh,2025年計劃投產2550MW,2026年計劃投產2200MW 。
項目包括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技術。其中,星辰新能參與了僅有的兩個全釩液流電池項目。此外,項目業主還包括林洋儲能、中節能、內蒙古電力集團等。
此外,儲能項目業主要在本文件印發之日起45日內完成接入系統設計。電網企業要在提交接入系統設計之日起15日內復具體意見。
在本文件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未形成實際工作量的項目,主管部門應及時申請調出自治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規劃、移出建設項目清單。
建設期內和建成兩年內不得擅自轉讓股份或更改投資主體。
儲能項目業主要嚴格規范項目建設流程,做好新型儲能電站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確保新型儲能電站投運后安全可靠運行。儲能項目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統籌做好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運行及退役全過程安全管理。
根據今年3月內蒙古能源局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加快新型儲能建設的通知》(內能源電力字(2025)120號),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向公用電網的放電量執行實質性投產(以額定功率進行3個充放電循環、連續并網試運行時間不小于72小時,下同)年度的補償標準,壓縮空氣儲能、液流電池儲能等建設周期較長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可執行實質性投產上個年度的補償標準。2025年度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補償標準為0.35元/千瓦時,2025年6月30日前不能開工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項目不執行2025年度補償標準。
以下為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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