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售電網獲悉,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過渡期有關結算事項的通知》,平穩推進改革過渡。
根據通知,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設定過渡期電價政策:
一、存量、增量項目劃分
按照國家政策要求,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投產的新能源項目為存量項目,2025年6月1日起(含)全容量投產的新能源項目為增量項目。
其中,全容量投產時間認定方式如下:
(一)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項目,全容量投產時間以電力業務許可證標明的機組投產日期為準;登記多臺機組的,以最后一臺機組并網的日期為準;
(二)無需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項目,全容量投產時間以電網企業記錄的首次并網時間為準。
二、過渡期電價政策
過渡期為2025年6月1日至我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相關方案實施前。
新能源增量項目90%上網電量執行浙江省煤電基準價,10%上網電量暫按照當月現貨實時市場發電側同類項目(分風電、光伏兩類)電能量加權均價結算電能量電費,計算電能量加權均價時只考慮以“報量報價”方式參與現貨市場的新能源項目,不分攤(分享)輔助服務費用、成本補償費用等市場費用。
新能源存量項目繼續執行現行價格政策及市場規則。
通知指出,做好綠電交易銜接。各類新能源項目(含增量項目)可以按照現行市場規則參與綠電交易、結算。浙江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相關方案出臺后,按照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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